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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国土厅建立行政审批过程督办制度
发布日期:2017-08-25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,有效推进综合监督系统向市(地)延伸,全方位规范和监管行政审批行为,省国土资源厅现出台《加快推进综合监督系统建设实行网上行政审批“过程督办”实施方案》,建立行政审批过程督办制度。

此项工作具体分四大项:一是对于目前需要呈报省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市本级行政许可(审批)事项,将现有数据汇集整合到省级国土资源监督系统,实现省、市两级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信息的汇总与更新,达到省、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全过程监管与督办。

二是对于目前不需要呈报省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市本级行政许可(审批)事项,统一研究开发全省行政许可过程报备系统,由市级专人负责,在审批后规定时限内,将本级审批信息,通过审批过程报备系统,上传至“过程督办”系统,实现市本级监督机构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过程监督和催办。

三是对于汇集到“过程督办”系统的所有市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,统一设定自动“提醒”和“督办”功能,将超过规定时限一半时间的办理环节责任人,作为自动“提醒”对象,将超过规定时限的办理环节责任人作为自动“督办”对象,实现对市级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高效监管与督办。

四是基于“过程督办”系统数据基础,建立全省行政许可(审批)情况分析子系统,每月以图表形式自动生成分析结果,以省、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为维度进行数据统计,使两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过程能够直观地体现在统计报表中,实现对全省国土资源许政许可事项的全程监管和动态跟踪。

实施方案拟定系统开发和实施工作时间自7月份开始至年底前结束,共需4个月。为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,省国土资源厅强化领导,把实行网上行政审批“过程督办”纳入重要工作日程,落实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分步推进系统建设任务,坚持“试点先行、稳步推进”的工作原则,先行在市(地)、派驻总局以及直管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。

各单位要对照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,认真逐项研究审批要件、流程及办理时限,全面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效,促进全系统行政效能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