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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
发布日期:2017-12-20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省政务公开办公室:

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《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:

一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

(一)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。2017年,我市制定了《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及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逐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,并对全年政务公开的范围、内容、形式及考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,全面推进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。同时,各乡(镇)政府、市政府各部门分别结合自身实际,将本乡镇、本部门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了相关科室和人员,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。

(二)完善了政务平台建设。2017年,我市着重加强了电视、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政务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,及时将全市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机关领导成员的职责、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,政府各部门的职责、权限,重要政务活动,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,社会公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,行政审批事项改革,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情况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、电视、微博、微信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,并实行动态监管,及时更新相关内容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(三)严格实行信息审查机制。2017年,我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,逐步健全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运行机制,按照“谁公开谁审查、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”的原则,相关公开内容由涉及部门整理,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把关,重要信息经领导审定后再行公开。目前,我市政务公开系统运行正常,相关软硬件设施管护良好。

(四)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。按照《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相关要求,市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、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。对公开不到位、进展缓慢的,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责令整改,切实推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。全年,我市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不予公开的现象,没有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市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行为进行收费,没有发生针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、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。

二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

2017年,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与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、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差距,主要表现在:

1. 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。少数干部缺乏对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,工作被动应付,处理不及时,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、研究不够,政务公开力度不大,进展缓慢。

2. 政务公开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。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、不具体,重点不突出。部分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,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,失去了公开的意义。

3. 政务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。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数目多,但缺乏涉及切身公众利益、需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等内容,缺乏实用性。

三、下步工作计划

(一)强化思想,提高认识。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工作机构职能,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,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、表达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。

(二)健全机制,加强监管。选派专人负责,明确工作职责,以服务群众为目的,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,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。同时,在规定公开范围内,强化信息公开动态监管,及时更新公开内容,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,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,完善相关工作机制,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。

(三)强化落实,提升水平。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,狠抓工作落实,做到信息公开速度及时、数量充足、栏目齐全、内容实用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,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,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。本着规范、实用、简便、易行的原则,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,通过开设网站、会议、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,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。